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施工企业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施工企业家素质,促进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家的要求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优秀通信施工企业家”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通信施工企业家”是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奖。获奖企业家在深化改革、企业管理、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应是同行业领先者。
第三条 “优秀通信施工企业家”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项名称应冠以年度(例如:2004-2005年度)
第四条 “优秀通信施工企业家”奖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经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核准,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由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施工工作部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设办公室并负责制订相应的评审规则,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施工工作部。评选的全部工作由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负责,评选结果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审批。
第五条 获得“优秀通信施工企业家”奖的企业家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推荐参加“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的评选活动。
第二章 申报范围
第六条 申报“优秀通信施工企业家”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注册的国家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被推荐人必须在本企业连续任正职满三年或正、副职满五年(期间任正职满二年)以上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
第七条 申报“优秀通信施工企业家” 所在单位必须曾经是先进施工企业;一个企业一次只能申报“优秀通信施工企业家”1名。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九条 锐意改革,积极进取,真抓实干,有较强的创新开拓与竞争和敢冒风险意识。在进行企业改革、制度创新中成绩突出,并在任职期间所在企业或个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
第十条 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政治思想过硬,懂施工,善经营,会管理,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俱佳,企业稳步发展。
第十一条 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职工收入逐年提高,深受群众拥护。
第十二条 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善于团结一班人共同工作,在班子中有威望。
第四章 申报办法
第十三条 申报“优秀通信施工企业家”,要撰写2000字以上的业绩材料。业绩材料要内容真实、突出重点并有特色,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第十四条 优秀通信施工企业家申报表,要有所在企业党组织和工会或职代会意见,并经地方、部门或上一级组织同意,加盖公章。优秀施工企业家申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需经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
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初审报告,进行综合审评,以无记名打分的方式评出优秀施工企业家。
每个评选年度获得“优秀通信施工企业家”称号的人数不得超过加入本协会施工企业总数的5% 。
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十七条 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客观评价,确保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评选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十八条 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销评委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奖励
第十九条 被评为“优秀通信施工企业家”的个人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会员杂志及专业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表彰。
第八章 评选时间安排
第二十条 评选活动自2005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九章 评选费用
第二十一条 申报费每项8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优秀通信施工企业家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