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先进通信施工企业评选办法

2006-04-29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通信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激励通信施工企业争先进、创一流,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先进通信施工企业”奖是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奖。获奖企业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 “先进通信施工企业”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项名称应冠以年度(例如:2004-2005年度)。

  第四条 “先进通信施工企业”奖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经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核准,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由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施工工作部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设办公室并负责制订相应的评审规则,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施工工作部。评选的全部工作由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负责,评选结果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审批。

  第五条  获得“先进通信施工企业”奖的一级施工企业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推荐参加“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的评选活动。二、三资质级获奖企业暂不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推荐。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六条 参加申报“先进通信施工企业”奖的单位,必须是独立注册的并已取得国家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且必须是本专业委员会施工工作部的成员单位;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七条 先进通信施工企业的评选条件:

  1、参评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扎实,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较高,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必须已经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和安全生产认证,现代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

  2、参评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如质量、安全制度、技术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地执行;

  3、参评企业应在三年内无死亡、三级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

  4、参评企业在承揽工程项目及执行施工任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通信主管部门的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标准,严格履行合同,无不正当竞争及违法行为,维护行业整体形象。

  5、近三年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并且至少有一项获得局级或以上优质工程奖;

  6、先进施工企业数量控制在加入本协会施工企业总数10%左右。

  第四章 申报方法

  第八条 申报“先进通信施工企业”的单位,要如实撰写20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并填写“先进通信施工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第九条 评委会办公室整理申报材料报评委会,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评,以无记名打分的方式评出先进施工企业。

  第五章 评审纪律

  第十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以弄虚作假、行贿送礼等任何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一条 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销其评审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奖励

  第十二条 获“先进通信施工企业”称号的单位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命名表彰并发给奖牌和证书,并在会员杂志及专业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表彰。

  第七章 评选时间安排

  第十三条 评选活动自2005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九章 评选费用

  第十四条 申报费每项800元。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先进通信施工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关键词:施工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cace-dc.org.cn/2006/04-29/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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