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
施工、
监理、
咨询、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部:
根据本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条“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更换、增补委员的,由原推荐单位提出,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报中国
通信企业
协会批准”和《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秘书长提名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委员会决定”的规定,经本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通讯形式召开)书面表决通过,并报中国通信
企业协会批准:
一、同意中讯
邮电咨询设计院院长韩志刚同志担任本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
二、同意天津
电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为民同志担任本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霍廷禧同志因工作变动,亦不再担任常务委员职务;
三、同意聘任李致堂同志到本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担任副秘书长职务。根据本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本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实行主任委员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的规定,李致堂同志到秘书处工作后,以专职副秘书长(驻会)身份协助秘书长工作。鉴于李致堂同志已不再担任原工作单位的领导职务,经征求原工作单位中国
通信建设总公司的意见,亦不再担任本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职务;
四、同意聘任本专业委员会咨询工作部秘书长闪宁同志担任本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