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
现将《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编号:YD/T 5058―2005)发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行。原《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验收暂行规定》(编号:YD5058―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由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