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中国
通信企业
协会在各会员单位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发展,服务内容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为更好地服务于会员单位,保证企协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经征得广大会员单位的同意和民政部核准后,自2006年9月起,我会实施了新的会费标准。今年会费缴纳工作已经开始,希望各会员单位继续关心和支持中国通信
企业协会的工作,尽快办理会费缴纳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1、副会长单位:
参照企业规模、经营情况、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确定其会费标准。
2、常务理事单位:1.5万元/年;
3、理事单位:5千元/年;
4、团体会员单位:3千元/年;
5、非企业会员单位:1千元/年。
各大通信运营集团总部缴纳会费后,其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会员单位不再缴纳会费。
二、缴纳方式:
请各会员单位以银行或
邮政汇款方式寄我会。
户 名: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行北京市长安支行
帐 号:0200003309005403113
三、目前,我会正在进行会员重新登记确认及换发新版证书的工作(另行通知)。请各会员单位将会费缴纳与重新登记换证工作结合进行。
四、对不履行协会章程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两年不缴纳会费者,将按照我会《章程》有关规定办理。
五、有关查询或其他事宜,请与我会会员
工作部联系。
地 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电 话:010-66034730 传 真:010-66034734
联系人:李红伟 E-mail:qixie@mii.gov.cn
网 址:www.cace.org.cn
附件:
缴纳会费经办人联系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